从6月起,参保人员可以查询并核对2019年的社保对账单。对此,很多人一头雾水——怎么核对呀?核对社保对账单,需要“一看”“二算”——看“月缴费工资”和本人收入是否相符,计算五险缴费数额是否正确。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19年12月份未缴费到位的,缴费信息不显示,但不影响需要参照社保权益记录的资格审核。
一看
“月缴费工资”是否符合实际
大多数参保人员都是按照自己上一年度的月均实际收入为基数来缴纳社保费用。一些用人单位为减少成本,会故意将职工的收入低报,导致职工退休后的社保待遇降低,所以参保人员需要重点核对“申报的月缴费工资”和自己实际的工资是否一致。当然,也有少部分参保人员因为收入较高或收入较低,会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或者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缴费基数,这些情况也需要根据自己的缴费比例进行核算。
二算
五险缴费数额是否正确
在“各项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一栏中,分为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5个项目,并详细单列了5项保险的缴费信息,每个缴费数额都是根据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计算出来的。
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19年4月前为19%,2019年5月起下调至16%,个人8%。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个人0.2%,本市农村劳动力、外埠农村劳动力不缴费。
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个人2%+3元大病统筹。
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个人不交钱。
提醒
12月因疫情可能不显示
自2011年起,社保对账单可以作为“社保缴费证明”资料,方便参保人办理需要社保缴费证明时的相关手续。为此,在社保对账单醒目位置处明确标注一行字“可作为个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值得注意的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国家和北京市的相关政策,2019年12月份未缴费到位的,缴费信息不显示,但不影响需要参照社保权益记录的资格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