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前,应熟悉一些必要的劳动法知识,如哪些劳动合同是完善的?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的是什么。大途小编带大家来了解一下。
牢记这些劳动法规,远离公司的“坑”
完整的劳动合同的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有下列规定: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地址、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休息和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中的其他事项。
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除前款规定的必要规定外,还能够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注意的要点
注:空白(空白)劳动合同无效;未经用人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动合同无效;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单位保存一份,个人保管一份。
劳动合同需要双方签字盖章才能生效。但是,无论雇主还是雇员,都必须注意未签字和签署的劳动合同可以成为另一方签署的印章。例如,一些员工在加入公司时签订了劳动合同,但该单位没有印章。他认为这不是一个迹象。但是当该装置自带时,它可以随时随地加盖印章。即使员工本人没有单位印章,也不影响合同对单位生效。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各持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因此,用人单位在签订和接收劳动合同交付过程中应做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