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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劳动人事仲裁典型案例 加班未申请补休并非“过期作废”

Time:2021-11-08 浏览次数:892次

新华社北京11月5日电(记者陈旭)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日公开发布2021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十大典型案例。案例来自去年11万余起案件,聚焦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等重点领域,涉及加班费、新就业形态、企业规章制度等十个类型,提醒市场主体尊重和保障合法劳动关系。

  北京市人社局调解仲裁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北京市第七次发布仲裁典型案例,案例聚焦劳动人事仲裁问题集中领域,回应百姓对和谐劳动关系需求关切。例如,加班费相关案件中,蔡某在某影院技术服务公司担任工程师期间,因年度累计休息日加班70小时未调休,离职时向公司提出支付上述加班费。

  其公司根据内部规定,认为倒休周期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逾期未休视为放弃相应权利,故不予支付。仲裁委认定,依据现行劳动法规,用人单位在安排劳动者休息日加班后,应及时安排补休;未安排补休的,则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而非劳动者不“申请”补休则“过期作废”,故支持蔡某仲裁请求。

  记者了解到,此次发布仲裁案例涉及个人信息保护、科技公司竞业限制、新就业形态等前沿领域问题,处罚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并予以公示,有助于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今年以来,北京市推行劳动人事仲裁案件繁简分流,推广“速裁”模式,对重大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同时,与人民法院统一疑难问题法律适用标准,做好裁审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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