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经济发展的基本支撑、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进一步完善了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
据介绍,《规划》围绕促进重点群体多渠道多形式就业,稳住就业基本盘,从突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稳定脱贫人口就业、统筹做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等方面作了部署。
《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要实现以下目标:
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统筹城乡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就业机会差距逐步缩小,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左右。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6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5万人。农牧民转移就业1200万人次,其中,农牧民转移就业6个月以上人数1000万人次。脱贫人口务工规模预期98.8万人次。
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就业环境明显改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更多劳动者实现稳定体面就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5%左右,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城镇就业占比达到6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0%以上。
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和人才评价体系更加健全,人力资源质量明显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与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需要更加匹配,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增长至11年,预期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5万人次,农牧民工参加职业培训35万人次,自治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88万人。
创业带动就业效应更加明显。创业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创业环境更加优化,创业政策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创业机会更多、渠道更广,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
风险防控能力显著增强。就业领域风险监测预警和防控应对机制不断健全,失业人员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就业安全保障更加有力,规模性失业风险得到有效防控。(记者 刘睿)
来源: 正北方网